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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做会判刑的!

厦门日报 厦门海洋XMHY
2024-09-08


伏季休渔期间

非法捕捞

可能会被判刑


近日,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,并当庭判决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诉讼案,被告人林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缓刑1年2个月,并对被告人作案工具拖曳泵吸耙刺予以没收。

2020年6月


厦门执行伏季休渔期间,被告人林某某使用装备有拖曳泵吸耙刺的船舶捕捞花蛤苗,被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查获,并缴获非法捕捞的花蛤苗1086袋。经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认定,涉案船舶使用的渔具为拖曳泵吸耙刺,系禁用渔具。



现场抓获违规捕捞渔船

法院审理认为

被告人林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休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,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。庭前,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5万元,承诺进行生态修复。


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: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之石 刻苦磨砺执法之剑


今年5月1日至8月16日,厦门海域进入伏季休渔期。在此期间,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将加强海上联合执法,加大执法查处力度,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,对于在伏休期间使用禁用工具、方法(电鱼)进行捕捞作业的,坚决依法移送海警部门查办。




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宣传与舆情办出品

来源:厦门日报、厦门广电、福建经济频道等

编辑:晓煜   编审:杨璐 佘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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